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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辽东学院校史资料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9-12-10    点击:

为全面、真实记载并反映辽东学院1948年办学以来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办学成就,弘扬传统,继往开来,学校特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社会各界和海内外校友征集实物、图片、声像、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并制定征集管理办法如下:

一、校史资料征集范围和类别

辽东学院各个历史时期具有史料价值的实物、文献、图片、音像等。

(一)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各校及辽东学院成立后主要负责人和知名专家、教授的照片,任免文件、聘任书、证书及获奖材料等的原件和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实物等;

(二)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措施、活动的有关资料和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告、会议纪要等),特别是在党建工作、人才培养、师资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对

外交流、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和有关文件、证书、奖杯等;

(三)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家、省、市及国际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件、证书等)。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音视频、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四)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参加的校内外教学、科研、文体、生产实习等活动的照片和实物。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等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影像资料;

(五)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国家领导人、省、市主要领导来校视察,社会知名人士、国际友人来校考察访问的照片、讲话稿、录音、录像,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赠送的纪念品等;

(六)办学以来各个时期与国内外相关机构、高等学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照片、音视频等;

(七)办学以来各个时期海内外各界人士、校友捐资助学的资料、照片等;

(八)办学以来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

(九)办学以来各个时期重要出版物(校报、学报、丛书等),制发的印刷品(宣传广告、海报招贴、明信片、节目单等),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包括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专著);

(十)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学校使用过的印章、校徽、纪念章、袖标、袖章等的实物和照片;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饭菜票等)的实物和照片;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十一)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后勤及校办产业发展沿革的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

(十二)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学校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材教具等资料、实物、照片。其中教材教具主要包括教案(手稿)、教材、试卷、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等。反映早期校容、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

(十三)办学以来各个时期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十四)办学以来各个时期反映校园生活人和事的回忆文章或个人日记;

(十五)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二、校史资料征集方式

对凡经确认具有收藏价值的校史资料: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颁发证书以资表彰,捐赠物品永久保存在学校校史馆。

(二)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校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定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三)出让购买。对愿意将校史资料、实物出让给学校的,经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

(四)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学校。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可派人前往协助记录整理。

三、相关的权益维护

对确认收藏的校史资料:

(一)凡接受捐赠、购买、复制的校史资料归学校所有,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如有公开展出,将注明资料来源及捐赠者姓名。

(二)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校史资料者,捐赠者可优先并无偿利用所捐赠的校史资料。

(三)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校史资料,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四)凡寄存的校史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并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

(五)不愿捐赠的可经复制后,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

四、校史征集要求

(一)征集年限:长期征集。

(二)提供图片资料的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附简要的文字介绍(见附录登记表)

(三)校史资料持有者可以通过电话、书信、Email或面谈的方式联系。特殊情况学校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五、校史资料征集联系方式

邮箱:xcb@elnu.edu.cn

联系人:樊化冰;联系电话:0415-3789079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

附件:辽东学院校史资料征集登记表                                     

                                    

                                      辽东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1210 日 

临江校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邮编:118001

金山校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邮编:11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