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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发展2022年度报告 | |||||||||||||||||||||||||||||||||||||||||||||||||||||||||||||||||||||||||||||||||||||||||||||||||||||||||||||||||||||||||||||||||||||||||||||||||||||||||||||||||||||||||||||||||||||||||||||||||||||||||||||||||||||||||||||||||||||||||||||||||||||||||||||||||||||||||||||||
2023-05-29 13:16 | |||||||||||||||||||||||||||||||||||||||||||||||||||||||||||||||||||||||||||||||||||||||||||||||||||||||||||||||||||||||||||||||||||||||||||||||||||||||||||||||||||||||||||||||||||||||||||||||||||||||||||||||||||||||||||||||||||||||||||||||||||||||||||||||||||||||||||||||
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发展2022年度报告 一、学校情况(一)学校概况辽东学院地处鸭绿江畔、黄海之滨,坐落在英雄的抗美援朝出征地、中国最大最美的边境城市——辽宁省丹东市,与朝鲜新义州市隔江相望,是距离国境线最近的国门大学,是全国唯一具备沿江、沿海、沿边区位优势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也是辽宁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辽宁省创业教育示范学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院校、国家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校企合作创新发展联盟”院校。多年以来,学校坚持走“综合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之路,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设立14个有全日制学生的二级学院,设置49个本科专业、22个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获批1个国家一流专业、3个国家级试点专业、21个省级各类优质专业,承担了省农村助理全科医生培养项目。学校现有教职工1675人、专任教师1030人,“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49.03%、高级职称教师占比50.29%、硕士博学位教师占比82.43%,拥有一批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千人层次、省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等专家学者。学校有临江、金山北苑、金山南苑、经山、五龙背等多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2.14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近40.6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2亿元,图书馆藏书114.63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 多年来,辽东学院聚焦地方人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秉持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强化能力、注重素质,致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乃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衔接渠道,认真做好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搭建起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满足不同类型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和社会人才多样化需求。 (二)学校继续教育工作总体规划与办学定位辽东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学校“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相互协调;坚持需求导向、开放融合、改革创新、强化特色办学;坚持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强化能力、注重素质人才培养方向,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按照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结合继续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了《继续教育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确立了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坚持办好继续教育,构建高质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目标,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学习者为中心,注重能力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个性化学习的理念,创新成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高质量新发展格局。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在职人才培养新模式,努力为各类人群的终身学习提供支持服务。助力终身学习体系的进一步建设,促进学习型社会发展,勇于承担新时代赋予的责任。(三)学校继续教育办学体制与管理机制1.学校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 学校始终将继续教育作为高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继续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学校重点工作,为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学校分管领导经常性地深入继续教育学院和各教学单位调研,听取汇报,解决问题,制定发展策略,对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在发展规划、规范办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每年主持召开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和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统一部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年度工作任务。2022年学校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继续教育工作3次,有效解决了继续教育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与机制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全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是学校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是我校唯一承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单位。未经学校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任何院系和单位不得对外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 2022年学校成立辽东学院非学历教育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非学历教育工作,落实学校非学历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会合作处,办公室主任由社会合作处处长兼任,并设置专职工作人员。委员会办公室是学校非学历教育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在分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受权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各办学单位开展非学历教育工作。 二、专业设置(一)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2022年,辽东学院结合近几年各专业招生的实际情况,在申报招生专业时,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要求,辽东学院最终申报了29个招生专业(其中:高起本2个、专升本13个、高起专14个),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并进行正式招生。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调整情况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每四年修订一次。每次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都会将培养目标与用人标准、课程设置与企业需求、实践训练与岗位需求有效进行结合。2022年,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学四个年级,其中2018、2019、2020三个年级执行2017版的《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2021与2022两个年级执行2020版的《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三、人才培养(一)学历继续教育情况辽东学院继续教育现有函授和业余两种类型的学习形式, 2022年招生共计3574人(其中:函授3330人、业余244人),2022年毕业共计1844人(其中:函授1344人、业余500人)。截至2022年底,在籍本专科学生共计3485人(其中:函授2864人、业余621人)。 (二)非学历继续教育情况辽东学院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教学资源优势,由社会合作处行使学校培训办学审批与监管职能,以各二级学院和基地建设为依托,采取校内外、长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非学历教育;以政府培训项目和基地承接培训专项为主线,积极承办各类政府专项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承办社会各类培训班和开展专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2022年非学历教育的教学模式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为主。2022年,学校共完成了957人次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中,完成“太平湾发电厂后勤单位职工岗位业务教育”培训项目1期,培训人数30人次;完成“丹东港集团财会人员培训班”培训项目1期,培训人数23人次。 2.在职工技能培训中,完成“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5期,培训人数418人次;完成“现场专业人员”培训项目3期,培训人数453人次。 3. 审批校内培训项目1项,培训人数33人。 (三)人才培养中的思政教育辽东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采取措施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学校严把办学政治方向,严格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学校高等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特点,在辽东学院2022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和2022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会议上,继续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其中包括高等继续教育办学风险点排查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 学校在高等继续教育中,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在学历教育中,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所有本专科专业开设《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思政课程。 四、质量保证(一)制度建设辽东学院非常重视继续教育制度建设,编有《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涵盖学历教育的学籍、学位、教学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调整和学校继续教育的实际管理,学校及时出台和修订继续教育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辽东学院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进行及时修订。同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辽东学院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二)师资保障与管理队伍建设辽东学院注重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教学资源开发力度,保证了高质量完成教学各项任务。 学校严格选聘制度,按照继续教育的要求足额配备专兼职教师和教辅队伍数量,并对任课教师按照《任课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严格考核。截至目前,学校聘任学历继续教育专任老师104人,其中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以上80人。为了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及监管到位,学校建有“校、院、点”三级专兼职管理团队:继续教育学院设有由8人组成的学历教育科,专职负责全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学籍、教学、考务、督导等全方位管理;各二级学院均由一名院领导分管成教和培训工作,并有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校外教学点设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站点考务督导等工作。 (三)资源与信息化建设辽东学院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的资源与信息化建设,在健全师资和管理两支队伍的同时,加大了教学资源的建设。截至2022年底,学校现有可以共享的电子图书59.1万册,电子期刊163130种,学位论文419612册,电子教材506册,平台网络课程726门,音视频课程总时长11720.89小时,自主开发的网络课程21门。学校利用“奥鹏教育”与“青书学堂”两个网络教学平台提供视频课程等教学资源,并配有电子教材506册。学校线上线下安排教师面授及辅导答疑以提供教学管理支持服务;利用电话、邮箱、QQ群、微信群等立体化服务体系,及时发布教学通知与相关信息,并通过此形式进行沟通、交流与互动,利用教学平台有关功能为学生提供服务。学校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构建,指导和帮助了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提高了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有效保障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资源与信息化的建设,较好地满足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学籍、教学等管理工作,扩大了数字化学习资源覆盖。 (四)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管理情况辽东学院制定了《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制度汇编》,严格按照其中管理制度对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进行管理。学校注重教学质量提升,严肃招生与考试纪律,严格毕业生管理制度。 2022年,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进行专业设置,严格按照辽宁省招考办《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学校统一印制招生简章,要求各校外教学点协助学校做好对报考学生进行正确的政策解读和报考指导工作。学校严禁校外教学点在招生政策解读时出现保录取、保毕业等虚假承诺。 在考试过程中,学校要求校外教学点严格执行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考场设置及其准备的规定》《考试规则》《监考规则》《考试试题及批阅管理办法》等有关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安排各学科期末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在毕业生管理过程中,学校要求校外教学点严格执行《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辽东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学籍学位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毕业生质量;学位审核经两级学位委员会表决后方可授予学位资格。 在网络教学平台管理中,学校严格按照《辽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学平台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 在落实学历继续教育各项工作的同时,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成立检查督导组,在对设点单位调研教学有何困难的同时,对校外教学点的学生管理、辅导答疑、考务等一系列工作进行检查。此项检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各校外教学站点的建设。 (五)经费保障2022年度学校继续教育收入共计1026.76万元,其中学历继续教育学费1003.08万元,拨付给设点单位的工作经费200.62万元,教学经费802.46万元,主要用于教学与管理、教学辅助资料及资源与信息化建设等。 五、社会贡献(一)创新培养模式,为地方提供人才保障 培养人才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各级各类人才是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光荣职责,2022年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844人,本科毕业生中有65人取得学士学位。辽东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定位,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核心,实施“三个结合”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即数字化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构建“5个维度”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即教师资源支持服务、教学资源支持服务、教学过程支持服务、教育设施支持服务、教育管理支持服务。学校进一步优化了辽东学院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结构,实现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与全日制教育的有效衔接。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培养出的本专科毕业生,为辽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应用型人才支持。 (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是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深度和广度的重要手段。作为辽宁省学科门类最全综合性高校之一,辽东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设高起本、专升本、高起专等各层次专业办学。近年来,辽东学院继续教育的发展始终围绕构建与开放更畅通、更丰富、更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这一主题,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不断努力。 六、问题挑战与工作举措为适应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形势,满足社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需求,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人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专门组织多次会议进行研讨,并就目前有关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需求做了统一部署。 (一)全方位推动校外教学点健康有序发展。 学校进一步深刻认识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设置与管理的重要性,在今年的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中,学校慎重选择设点单位,对校外教学点的设置进行了严格规范与审查,并对设点单位进行了公示。学校将继续建立健全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办学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服务体系,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全方位推动校外教学点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继续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认可度。 根据目前在校生的教学与管理等实际情况,学校将继续加强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认真落实教育教学要求;继续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管理,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继续增强服务能力和社会认可度,为在校生接受优质继续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服务。 附件 1:辽东学院2022学年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基本情况统计表 2:辽东学院2022年学历继续教育总体情况统计表 3:辽东学院2022年非学历继续教育情况表 4: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办学情况表 附件1 辽东学院2022年学历继续教育 校外教学点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 辽东学院2022年学历继续教育 总体情况统计表
附件3 辽东学院2022年非学历继续教育情况表
附件4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办学情况表 高校名称:辽东学院 填报人: 赵丽丽 填报日期: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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