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加快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围绕学校实际,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各“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所在学院需报送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情况单位
城市建设学院、经济学院、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医学院(罗丽芬形象健康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商务管理学院、应用外语学院
二、工作推进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准确把握试点工作重心,将相关证书培训内容、教学标准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要深化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充分利用院校和企业场所、资源,与评价组织协同实施教学、培训;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及财务制度,杜绝乱培训、滥发证,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三、报送工作情况内容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学院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2.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几人已参加培训,还需几人参加),参加或组织开展各类教研活动情况;
3.实验室建设完善情况(已完善和需求);
4.从哪一届学生开始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有哪些专业的学生可以申报证书,学生认证人数,参与专门培训与考核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5.学生报名费和支出情况等。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
(三)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请相关学院于2020年9月16日前将《×××学院“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纸质版由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请发送邮箱:jwcgz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