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以及《辽东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辽东学院办通字〔2022〕5号)等文件,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我校2020级本科师范生和2021级高职师范生中自愿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生。
2020级本科师范生包括小学教育(师范类)专业(专业代码040107)、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专业代码 050101)、英语(师范类)专业(专业代码 050201)和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专业代码 070101)。2021级高职师范生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业代码660214)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而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详见附件1。
师范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以下五方面内容,五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1)思想道德修养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从师德践行能力、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考核学生。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违法犯罪的该项考核一票否决。
(2)学业成绩
学生需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课程标准要求,获得所需学分。
(3)从教技能考核
学生需完成从教技能考核,包括粉笔字、钢笔字、普通话以及各专业专项技能考核,且全部考核合格。
(4)教育实习实践
学生需完成专业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等全部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8周,且全部考核合格。高职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践要求参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考核。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为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性测试。
各专业参照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高中教师资格考试为三个科目: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学科专业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笔试为两个科目: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为两个科目: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由教育部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报名对象及时间
1、本次报名对象仅限2020级本科师范生和2021级学前教育高职师范生(即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中自愿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生,而且仅限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段学科(附件1)。不符合条件者或不按规定报考相应学段学科者,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6日。
3、报名方式:各专业组织学生填写《辽东学院2024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报名表(附件2),并于3月6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发送至:jwcsfjygl@liaodongu.edu.cn
(二)培养过程性考核
报名结束后,由各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相关部门对考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各师范类专业负责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和线上专题培训,相关学院学团负责思想道德修养和从教技能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辽东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3)中,并填写《辽东学院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教务处负责考生考核资格汇总。该项工作于2024年3月14日前结束。
(三)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暂定于2024年3月16日(周六)进行。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在金山校区进行。英语(师范类)专业在临江校区进行。具体考试安排于考前两天通知给学生。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暂定于2024年4月12日(周六)进行。
3、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主持人。
(3)各师范类专业参加2023年集中实习的学生。
(4)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需填写《辽东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免试汇总表》(附件5)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辽东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最终获得与否,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二)报名或考核有任何问题可致电3789042咨询。
附件:1.辽东学院师范生可申请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
2.辽东学院2024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汇总表
3.辽东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4.辽东学院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
5.辽东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免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