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7日 16:18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8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以及2018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题程序

(一)个人申请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研究成果等。

文件有多个页码(如论文)的要做成一个文件,避免采用压缩包等方式将若干文件打包上传。成果扫描件要完整,论文类成果要包括论文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全部正文,收录论文还要将收录证明放到最前面;著作类成果扫描件应包括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和前言、后记等出版说明部分。其他成果也应扫描完整,尽量避免扫描复印件,并确保扫描件图文清晰。

(二)部门初审

各二级部门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提供部门审核意见,经部门科研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科研处。

(三)学校审核或专家评审

1.对于受到财政经费资助的基金项目,学校在线审核结题报告,并将拟结题及延期结题清单报送科技厅,由科技厅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的评审工作。

2.对于指导计划项目,学校在线审核结题报告,并自行组织结题验收的评审工作,将结题结果及专家意见上报至科技厅。

三、截止时间

系统在线提交及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925日。

联系人:张琦

话:3789075

箱:xmycgpj@126.com

 

件:《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097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材料报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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