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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第二次验收的通知 辽东学院评建办[2018]2号 |
2018-05-17 14:15 |
各相关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辽东学院2018年审核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辽东学院党字[2018]13号)要求,做好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验收工作,学校成立了验收专家组,进行了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第一次验收。 评建办已把专家组发现的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反馈给了各院(部)院长(主任),专家意见反馈表电子稿已发至院长(主任)的办公自动化邮箱,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认真组织修改,于5月20日前将修改后的电子稿传到辽东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中,纸质稿院长(主任)签字、单位盖章后一式一份送至临江校区1号楼1016室。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第二次验收,这次验收专家组重点关注第一次验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对报告给出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三个等次的综合评价,验收结束后向全校发布各教学单位质量报告及验收结果。基本合格的报告继续修改后接受专家组第三次验收。 专家组发现的10个共性问题包括: 1.报告体例和排版格式未达到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报告的内容要求和排版格式的要求进行撰写。 2.报告与学校(各院)规划吻合度不够。2015年度报告要与学校(各院)“十二五”规划吻合,2016-2017学年度要与学校(各院)“十三五”规划吻合。 3.报告与学校综合改革成果吻合度不够,学校各改革工程成果均与各教学单位密切相关,在报告中体现的不充分。 4.报告与学校转型发展进程及工作成果吻合度不够,转型发展成果展现的不够。2015年我校批准为试点校,2016年开始转型发展全面建设。 5.报告与学校重要决策、重要成果吻合度不够。例如学校专业调整、专业预警在相关报告中体现的不充分,学校职能部门组织建设的校级及以上的与本单位相关的重要成果在报告中表述不全等。 6.描述性语言较多,要用数据和事实说话,要言之有物。报告篇幅普遍过长,要言简意赅,切中要害。 7.存在问题找的不够全面,篇幅未达到总篇幅的三分之一,没有对产生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缺少整改措施。 8.前后的两个质量报告衔接度不够,特别需要关注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整改了没有,在报告中体现的不充分。 9.报告中的各类成果多数都是在学校各职能部门组织建设下完成的,在梳理本院成果时与学校相关建设的衔接度不够,起码要点题到学校开展了什么建设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果。 10.存在错字、病句情况,认真组织校对。 个性问题详见本院(部)反馈意见表。 联系人:赵忠 联系电话:3789358
点击下载:辽东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文件(2018-02)
辽东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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