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监控与评价中心

 学校首页 | 首页 | 中心概况 | 管理制度 | 质量监控 | 质量评价 | 质量反馈 | 教师发展 | 队伍建设 | 优秀教师 | 他山之石 |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质量监控>>正文
关于对全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情况进行自我监测的通知 辽东学院评建办[2018]3号
2018-05-17 14:34  

各相关学院:

为全面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三级认证,现将对全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情况进行自我监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三级认证基本情况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于2018年初正式发布。教育部将根据《国标》开展本科教学质量三级认证:第一级认证(基本认证)由教育部组织的强制性认证,对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水平和基本质保体系进行认证,认证目的是兜底线,使全部本科专业达到基本合格要求,未通过认证的本科专业将成为优化的对象。第二级认证(合格认证)、第三级认证(卓越认证)由教育厅依据《国标》组织开展。2018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明确了“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达标情况自我监测

监测范围:全校各本科专业

监测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监测任务:找出目前不达标的项目,以专业为单位填报辽东学院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达标情况自我监测表(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第一,各学院组织好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达标情况自我监测工作,找准不达标项目,对暂时难有定论的内容要加以说明。师范类本科专业依据相关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进行自我监测。

第二,监测表电子版于525日前传至辽东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中的“本科教学质量三级认证”项目中,纸质版一式一份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送至临江校区1号楼1016室。

第三,将此项工作与审核评估密切结合起来,针对发现的短板有计划的开始整改。

联系人:赵忠    联系电话:3789358

 

件:辽东学院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达标情况自我监测表

 

点击下载:辽东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文件(201803

 

                                 辽东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8510

关闭窗口

地址:临江校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邮编:118001
            金山校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邮编:118003

 辽东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