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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各教学单位师德建设分委员会的通知 |
2020-06-12 09:30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机构人员调整和师德建设工作需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辽东学院党字〔2018〕30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做好师德建设分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师德建设分委员会,已有分委员会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分委员会成员。 二、各单位师德建设分委员会由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教学系部主任、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及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三、各单位师德建设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抓好疫情防控、线上教学等工作,积极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和建设工作。 四、请各单位将成立(调整)名单于5月28日前报送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模板见附件,报送PDF电子版)。 联系人:王洋 3789115 邮箱:ldxyrsc115@163.com
辽东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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