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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
2021-06-21 15:37 |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印发《辽东学院2021年度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就活动开展通知如下: 一、师德专题教育活动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和践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细化措施、重点落实。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是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本单位(部门)活动开展工作。 二、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职员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四史”教育内容和新时代师德规范等,充分利用教研活动、党日活动等,集体学习研讨。各单位(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学习落实,开展座谈研讨、撰写学习体会、参加在线答题、观看视频资料、探访红色基地等,学用结合,提高学习实效性。学习活动进展和经验事例及时总结,并在校院两级网站和微信平台上进行宣传。 三、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和交流,认真组织好年度“两先一优”、“最美教师”、“学生心目中的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优秀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讲好师德故事,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力量。同时,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学习师德行为“负面清单”,查摆师德问题,提升师德自觉,做到警钟长鸣。 四、师德专题教育活动贯穿2021年全年,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要求,按时落实师德专题教育各项活动,达到“十个一”活动要求。为落实好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落实师德专题教育任务清单,结合本单位师德专题教育规划,将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台账(见附表)。首批建立6月-7月活动台账,并请于6月16日前报送到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师德专题教育活动,请于6月11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各单位(部门)在6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安排集中学习2次。 (四)教学单位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十项准则学习要求,7月中旬前将“十项准则”宣传版上墙,组织教师学习研讨。 (五)学校及各单位(部门)活动开展及工作要求将通过主题网页、办公自动化、行政事务工作微信群等平台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关注“辽东教师”微信公众号,在6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六)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创新形式、典型事例,及时宣传和总结报送材料,按时总结,7月9日前报送第一阶段活动总结。学校将宣传报道教学单位专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督查总结,切实做好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3789115 电子邮箱:ldxyrsc115@163.com
附件:××单位(部门)2021年度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台账(第一阶段)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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