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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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组建辽东学院“雷锋兵”预征班的通知

时间:2024-03-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雷锋兵”预征班建设暂行办法》(辽征[2023]3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辽东学院“雷锋兵”预征班的日常管理、教育训练、任务执行和做好我校学生军训工作,现将在全校2022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中选拔“雷锋兵”预征班队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担任“雷锋兵”预征班队员原则上应为我校退役复学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骨干。原则上,退役复学学生应主动承担军训和国旗护卫任务。

(二)学生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培训考核合格后确定为“雷锋兵”预征班队员。

(三)“雷锋兵”预征班队员须从思想政治素质、军事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等方面综合考察,综合素质强的优先选用。

二、“雷锋兵”预征班队员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强烈的国防情怀、志愿投身国防事业的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素质良好。男生身高1.751.85米、体重适中,视力良好,语言表达清晰洪亮(退役复学学生适当放宽)。女生1.651.75米。

(四)能够正确处理校院、师生关系,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三、“雷锋兵”预征班队员的职责

(一)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成为学生尊崇的楷模、学习的榜样。

(二)应严格按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训练计划按时训练。

(三)每周一或重要时间点,“雷锋兵”预征班队员要承担升旗任务。

四、报名要求

(一)每个学院需要选拔6名队员。

(二)参照选用条件,有志于担任“雷锋兵”预征班队员和军训教官的学生填写《辽东学院学生“雷锋兵”预征班报名表》(附件1)报给学院。

(三)各学院填写《辽东学院学生“雷锋兵”预征班队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四)请各学院于48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分校区送至学工部(临江校区文萃楼920室、金山校区3号教学楼80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雷锋兵预征班”命名,发送至学工部电子邮箱ldxyxsc@163.com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3789053


附件:

1.《辽东学院学生“雷锋兵”预征班报名表》

2.《辽东学院学生“雷锋兵”预征班队员信息汇总表》



                              辽东学院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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