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材料报送的有关规定
2020年09月07日 15:14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依据《辽东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辽东学院[2020]27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材料的报送做如下规定:
1.所有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题材料均由二级单位(部门)统一向科研处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2.为了方便工作,科研处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集中统一受理二级单位(部门)报送的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包括:
(1)立项材料:
立项申请书、合同审查审批表、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两份);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项目组成员及经费预算表)、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
(2)结题材料:
结题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技术项目验收证明、相关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以上规定望各单位(部门)及时通知到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科研处。
咨询电话:3789450 15841800803(微信同步)
联系人:杨晶晶
科研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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