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年09月17日 16:19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及省社科基金规划办公室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申请者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一式6份,含1份原件、5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5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二)部门初审

各二级部门对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初审,《汇总表》由部门科研负责人及填表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个人申报材料统一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三)学校推荐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至省社科基金规划办公室。

三、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201018日。

联系人:张

话:3789075

箱:xmycgpj@126.com

 

附件: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处

                                 2020917

上一条:关于对辽东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术讲座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2020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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